最近,敏达法律事务所接到了一个关于“经济不活动”居留卡(economisch niet-actieve EU-langdurig ingezetenen)的复杂案例。
徐女士(化名)是持有意大利欧盟永居的中国公民。2013年12月13日,徐女士在荷兰获得了有效期为5年的“经济不活动”居留卡, 卡的背面明确记载“允许自由工作,不需要工作许可”(Arbeid vrij toegestaan, TWV niet vereist’)。
之后,徐女士一直持该居留卡在荷兰工作生活。然而最近,徐女士去移民局申请延期该居留卡时,移民局突然表示,打算从该卡生效当天起撤销徐女士的“经济不活动” 居留卡,相当于她从来没有拿到过这张居留卡。理由是:“经济不活动”居留卡的持有人,在荷兰境内的第一年不能全职工作,并且需要工作许可!
什么是“经济不活动”居留卡?
这是一项针对已经在其他欧盟成员国获得欧盟永居的公民的居留许可。和护照不同,欧盟永居的持卡人,如果想要迁移至另一欧盟国家生活定居,也需要申请居留许可,而“经济不活动”居留许可就是其中有一种。
具体来说,就是其他国家欧盟永居的持卡人,打算以自有资金(比如存款,亲人资金赞助或者从其他欧盟成员国获得的收入等)在荷兰生活。此时这类居留卡的持有人,就是不以经济活动(包括工作)为目的在荷兰居留,因此在经济上处于不活跃的状态。
然而有趣的是,移民局批准的“经济不活动“居留卡却允许这类人在荷兰工作。在“经济不活动” 居留卡的背面也会写明 “允许自由工作,不需要工作许可” 。所以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持卡人可以自由工作,又怎么能符合经济上不活动的居留目的呢?
为什么移民局打算撤销居留许可?
在实践中,虽然“经济不活动”居留卡的目的不是为了在荷兰工作,但自2013年9月起,该类居留卡的持卡人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由工作,无需工作许可。 因此,目前仍不清楚为何徐女士突然接到上述决定,该案件最后的结果也还没有定论。此刻,敏达法律事务所也在研究该案件的各种可能走向。如果有任何新的进展,我们将及时为您更新。
如果您现在持有“经济不活动”居留卡,又想要在荷兰工作,甚至您已经开始在荷兰工作,敏达法律事务所诚恳建议您立刻与我们联系。在我们探讨分析您的情况后,将会为您做出专业建议。
如果您有任何移民法相关问题,也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欢迎您致电+31 (0) 70 205 11 60 或专注我们的公共号:荷兰海牙敏达律所。